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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眾資訊
【公告】112 年度「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第1梯次受理申請期間
一、依據「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
第1梯次:自111年12月1日(四)起至同年12月31日(六)止(以郵戳為憑)。
三、雇主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得向分署申請訓練費用最高70%之補助,每一雇主每年最高以30萬元為限。
四、雇主執行訓練計畫期間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25日之期間辦理完畢。
五、有意申請者,應向所在地之所屬分署提出申請,各分署服務轄區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二)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三)中彰投分署: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雲嘉南分署: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五)高屏澎東分署: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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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pdf(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