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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業務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計畫簡介:(含「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一、計畫目的:
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態度,結合民間訓練單位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的訓練課程,並給予訓練費之補助,以激發勞工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達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

二、計畫說明:
結合民間訓練單位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參訓勞工80%或100%訓練費用,每人3年內最高補助7萬元,以激發勞工自主學習,加強專業知識或技能,提高職場競爭力。

三、適用對象: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 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四、報名方式:
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遴選方式係以本方案報名網線上報名時間順序依序審核學員參訓資格,以維公開公平原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需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加入會員,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再至(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

五、經費補助:
參訓學員需先繳清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

(一)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1.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一般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
2.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一般參訓學員先行繳付100%或50%訓練費。

(二)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
1.學員屬特定對象勞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2.65歲以上者。
3.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相關網站:在職訓練網(另開新視窗)
 相關檔案下載: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文件(另開新視窗)

失業者職業訓練

(一) 措施目的:
本署所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係為提升失業者就業技能所推動之方案計畫,並以參訓者於訓後能立即就業為目標。

(二) 措施說明:
本署運用政府及民間資源,以自辦、委辦或補助方式,對於工作技能不足或需補充就業技能之失業、待業或轉業適訓之勞工,規劃辦理各類就業導向職業訓練措施,提供相關參訓津貼及補助,以提昇勞工工作實務技能,促進其就業及安定生活。

(三) 適用對象:
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但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四) 報名方式:
1.線上報名:台灣就業通(另開新視窗)   
2.電洽承訓單位(採現場、電話、郵寄或傳真報名)

 

各項青年職業訓練計畫專案

各計畫簡介
(一)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針對15歲以上29歲以下青年,由學校進行學科教育,事業單位負責工作崗位訓練,訓練期間2~4年,培訓契合企業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人力。

(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針對畢業前2年在校大專校院學生,引進業界專業人士開設實務課程、關鍵就業力課程及工作崗位訓練。

(三)產學訓合作訓練:
結合學校學制、職業訓練與業界資源,由分署提供就業專精養成訓練提供青年參訓,學員於日間、夜間或例假日接受學校課程,並安排日間至事業單位受僱就業。

(四)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針對15歲至29歲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之離校待業青年,由事業單位依據其用人需求,規劃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以利青年瞭解職場環境並習得實務技能,同時讓事業單位瞭解青年專業能力及態度,進而提升其持續僱用青年之意願,促進就業。